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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要求,日前,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9月开始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本次清理整治行动将重点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具体分为三类:一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商品住宅、休闲度假设施等;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三是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土地用途进行住宅性质开发。
专项行动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主导,由农业、国土共同负责,会同纪委、信访、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社、住建、文广新、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分为排查清理阶段、查处整治阶段进行,通过全面清理排查和严肃整治大棚房问题,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