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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解决因各种原因导致购房者长期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不能上市交易、融资抵押等问题,我市于今年八月启动了一次性解决历史遗留无籍房屋登记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从充分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简化登记流程,创新工作方式,高效开展无籍房屋登记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成立无籍房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与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做好无籍房前期补办相关要件的各项工作;制定无籍房登记工作方案及流程,多次召开调度会,实时跟进工作情况,并根据工作进程,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二是简化要件,限时办结。根据实际情况对开发企业提交材料实行容缺办理;将灭籍公告期由30天压缩至15个工作日;登记受理、审核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流程的简化全面加快了无籍房登记工作的进度。
三是打破常规,多措并举。针对灭籍工作,采取先办理首次登记后补办拆迁房屋注销登记手续的超常规方式;鉴于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同情况,单独设计工作方案,并细化措施;开通无籍房登记绿色通道、增设无籍房登记窗口及办公设备,工作人员利用午休时间,到各小区实地查看,确保权籍调查工作准确无误;对已完成无籍房首次登记的小区,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组织专人在小区内醒目位置张贴公告,提示业主尽快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截止目前,已有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了无籍房首次登记,共计51幢楼,建筑面积304378.62平方米;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办理首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