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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国土资源局11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来 源: 四平市国土资源局 时 间:2017-12-12

序号 违法主体 违法类型

下达行政

处罚时间

行政处罚文号 行政处罚内容
27 初长富 违法占地 2017/11/20 四国土资新执罚〔2017〕10号 你于2017年初在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铁西区十家堡镇铁岭窝堡村二组集体土地,将养殖场改变用途,用作煤炭销售及地泵检斤,占地面积13808.8平方米,占用地类为一般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非法占地事实。以上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勘测笔录等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建筑物;2.并处罚款69044.0元。
28 杨玉霞 违法占地 2017/11/23 四国土资西执罚〔2017〕19号 你于2017年6月在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铁西区郭家店镇国有土地(购买许海的住宅),新建住宅,占地面积435.05平方米,占用地类为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非法占地事实。以上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勘测笔录等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并处罚款1305.15元。
29 高士文 破坏耕地 2017/11/06 四国土资西执罚〔2017〕7号 你于2013年9月,在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铁西区巨丰村一社集体土地,将养殖场改变用途,出租给泉鑫驾校,占地面积9110.9平方米,占用地类为一般耕地、园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破坏耕地事实。以上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勘测笔录等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种植条件;2.并处罚款111517.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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