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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三)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 源: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 时 间:2026-02-02

  根据《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消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秉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的原则,现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三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整改任务:矿山修复进展缓慢。吉林省历史遗留矿山多,大部分矿区地形地貌破坏严重,矿区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进展缓慢。根据《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矿区土地复垦面积应达到8000公顷以上,实际复垦5390公顷,仅完成目标任务的67.4%。 

  整改目标:将继续督导各县区深入开展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全面梳理矿山修复情况,清楚掌握已完成修复、正在修复、待修复及历史废弃矿山(坑口)总量及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吸引社会资金,指导基层分类制定好整治修复方案,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一)开展了全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摸底工作,区分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转型利用等不同治理模式,建立了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库;(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编制了本地区的《“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三)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治理资金,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截至2025年12月30日,四平市通过自然恢复和工程治理方式共完成治理面积542.8325公顷,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十四五”501.11公顷修复任务。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9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 

  联系电话:0434-3241753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日

附件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三)销号公示表

清单编号

 

整改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矿山修复进展缓慢。吉林省历史遗留矿山多,大部分矿区地形地貌破坏严重,矿区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进展缓慢。根据《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矿区土地复垦面积应达到8000公顷以上,实际复垦5390公顷,仅完成目标任务的67.4%。

将继续督导各县区深入开展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全面梳理矿山修复情况,清楚掌握已完成修复、正在修复、待修复及历史废弃矿山(坑口)总量及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吸引社会资金,指导基层分类制定好整治修复方案,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一)2022年8月底前,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全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摸底工作,区分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转型利用等不同治理模式,进行分类统计。(二)2023年12月底前,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市级“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规划,督促各地完成“十四五”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修复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考核依据。(三)各县(市)区落实矿山修复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激励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投入,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修复任务。(四)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开展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一)开展了全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摸底工作,区分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转型利用等不同治理模式,建立了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库;(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编制了本地区的《“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三)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治理资金,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截止2025年12月30日,四平市通过自然恢复和工程治理方式共完成治理面积542.8325公顷,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十四五”501.11公顷修复任务。

初审:孙佳琳

复审:赵海存

  终审:刘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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