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消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秉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的原则,现对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五,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整改任务:矿山生态修复欠账较多。四平市矿山核查1000余个图斑,占地2000多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数量较多。四平市矿产资源2016—2020年总体环境规划中没有制定实施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工程,也未制定土地复垦规划。四平市2016—2020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新建矿山必须做到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但2020年矿区土地复垦面积仅要求达到50公顷,实际只完成38.82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也未达到2020年需完成40%以上目标要求。铁东区城东乡永乐村、铁西区平西乡九间房村部分矿山修复存在未按复垦方案要求复垦等,与吉林省矿产资源2015—2020规划确定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目标:全面梳理矿山企业生态恢复修复义务履行情况,制定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一)四平市生产矿山均已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都通过专家评审,矿山企业按方案进行恢复治理。(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编制了本地区的《“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三)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治理资金,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截至2025年12月30日,四平市通过自然恢复和工程治理方式共完成治理面积542.8325公顷,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十四五”501.11公顷修复任务。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9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
联系电话:0434-3241753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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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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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五)销号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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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编号 |
整改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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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五 |
矿山生态修复欠账较多。四平市矿山核查1000余个图斑,占地2000多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数量较多。四平市矿产资源2016—2020年总体环境规划中没有制定实施矿区土地复垦重点工程,也未制定土地复垦规划。四平市2016—2020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新建矿山必须做到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但2020年矿区土地复垦面积仅要求达到50公顷,实际只完成38.82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也未达到2020年需完成40%以上目标要求。铁东区城东乡永乐村、铁西区平西乡九间房村部分矿山修复存在未按复垦方案要求复垦等,与吉林省矿产资源2015—2020规划确定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
全面梳理矿山企业生态恢复修复义务履行情况,制定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
(一)2023年12月底前,组织对全市矿山恢复治理情况,尤其是铁东区城东乡永乐村、铁西区平西乡九间房村修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导矿山企业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原则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生态恢复治理义务,对未按方案要求治理的限期整改。(二)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市级“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编制历史遗留矿山台账,明确修复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三)2025 年 12 月底前,各县(市)区切实担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按年度计划有序开展修复工作,完成“十四五”生态修复工作方案确定的修复任务 |
(一)四平市生产矿山均已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都通过专家评审,矿山企业按方案进行恢复治理。(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编制了本地区的《“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三)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治理资金,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截止2025年12月30日,四平市通过自然恢复和工程治理方式共完成治理面积542.8325公顷,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十四五”501.11公顷修复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