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吉林省坤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城市之光二期项目B1、B2、B4、B5、B6、B7、B8号楼住宅;
二、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发的美好晟苑二期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22号楼住宅、三期6、9号楼住宅;
三、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发的美好丽苑18#-4-3地块建设项目B5、B6、B7、B8号楼住宅、18#-4-6地块建设项目E1、E10、E2、E3、E4、E7、E8、E9号楼住宅;
四、四平市达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维也纳花园小区2号楼住宅;
五、四平市海银房地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海银兰亭小区10#-1、10#-2、10#-3、11#-1、11#-2、11#-3、12#-1、12#-2、12#-3号楼住宅。
六、四平加利利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东方明珠小区三期48、49、50、53、54、59、61号楼住宅;
七、四平市轩易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碧桂园名门时代小区3、7、8、16、17、18、19、20、21、22、23、25号楼住宅。
以上开发企业住宅项目已办理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现已正式启动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工作。请办事群众与开发企业取得联系,到开发企业领取相关材料,同时携带身份证明、购房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登记材料,有序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缴纳相关税、费等办理个人产权登记。我中心将全程为您服务,登记要件齐全,一个工作日办结领证。
特此通知
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