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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序号二任务:2012年以来,全省各级国土部门在实施土地整理项目过程中,将31万亩草地开垦为耕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草原生态破坏严重。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土地法、草原法及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2018年4月底,完成全市土地整理项目排查工作,在实施土地整理项目过程中,杜绝将草地开垦为耕地。
自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向我局反馈整改问题后,我局立即启动相关整改工作。对全市2012年以来实施的15个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专项排查,未发现实施项目过程将草地开垦为耕地的问题。同时,严把项目立项审批关,严防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通过立项审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已完成了该项问题的整改工作。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5月16日-5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联系人:赵海存
联系电话:0434-3226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