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透明度,健全公众参与及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经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2024-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四政函﹝2025﹞131号)》《关于四平经济开发区SPJK(2025)-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四政函﹝2026﹞2号)》批复同意的《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2024-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四平经济开发区SPJK(2025)-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1.《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2024-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四平经济开发区SPJK(2025)-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8日
初审:姜云晰 复审:解洪宇 终审:赵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