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和社会监督机制,落实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已取得政府批复的《四平市东南生态新城A-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四平市东南生态新城A-14-YD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四平经济开发区SPJK(202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四平市东南生态新城A-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9日
初审:姜云晰
复审:解洪宇
终审:王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