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项目的批准
项目名称:土地整治项目的批准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办理范围:法人
提交材料:1、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包括文本、附表、附图和相应电子文档;
3、项目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的论证意见、新增耕地来源分析报告、县级水利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项目选址踏勘报告、土地清查报告、公众参与意见、权属调整意向书等;
4、涉及居民点搬迁改造的,需附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居民点搬迁改造方案、配套资金承诺书等材料,以及涉及相关权益主体的明确意见;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会议审查-决定-发证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08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