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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的批准办理指南
2020-04-02 09:55:00 来源: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最多跑一次”事项告知单

 

土地整治项目的批准

 

项目名称土地整治项目的批准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办理范围法人

提交材料1、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包括文本、附表、附图和相应电子文档;

3、项目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的论证意见、新增耕地来源分析报告、县级水利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项目选址踏勘报告、土地清查报告、公众参与意见、权属调整意向书等;

4、涉及居民点搬迁改造的,需附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居民点搬迁改造方案、配套资金承诺书等材料,以及涉及相关权益主体的明确意见;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会议审查-决定-发证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0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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