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注销登记
项目名称:探矿权注销登记
办理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办理范围:探矿权人
提交材料:1、探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
2、勘查许可证(原件);
3、地质勘查报告或项目终止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项目成果汇交资料的证明文件(由省资料馆出具)。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发放注销通知书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08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