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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宅基地报批指南
2020-04-02 09:46:00 来源: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服务事项告知单

农村村民宅基地报批

(原地翻建、使用村内空闲集体建设用地)

项目名称农村村民宅基地报批(原地翻建、使用村内空闲集体建设用地)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办理范围公民、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机关、其他

提交材料一、农村村民申请翻(扩)建宅基地:

1、翻(扩建申请书);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全页复印)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村民委员会介绍信;

4、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规划许可证附件原件及复印件;

5、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6、翻建前土地证查档证明;

二、农村村民申请使用村内空闲集体建设用地建宅基地

1、新建房申请书;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全页复印)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村民委员会介绍信;

4、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规划许可证附件原件及复印件;

5、村民委员会公示;

6、拟建房占地地类确认书,把拟建房位置标注在村级规划图和现状图上;

7、一户一宅证明。

办理流程:受理-办理-审查-决定-结果-订档备案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0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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