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审批(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
项目名称:临时用地审批(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办理范围:企业、事业单位、机关
提交材料:1、临时用地审批报告;
2、用地单位的临时用地申请;
3、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4、临时用地被占地单位意见,临时用地单位与被占地单位的补偿协议;
5、临时用地合同;
6、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复垦保证金缴纳凭证;
7、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
8、临时用地勘测定界技术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9、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临时用地,报批前需征得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
10、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
11、平面布置图;
12、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发批复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08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