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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审批(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指南
2020-04-02 09:45:00 来源: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最多跑一次”事项告知单

 

临时用地审批(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

项目名称临时用地审批(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办理范围企业、事业单位、机关

提交材料1、临时用地审批报告;

2、用地单位的临时用地申请;

3、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4、临时用地被占地单位意见,临时用地单位与被占地单位的补偿协议;

5、临时用地合同;

6、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复垦保证金缴纳凭证;

7、土地利用现状图(11)

8、临时用地勘测定界技术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9、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临时用地,报批前需征得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

10、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

11、平面布置图;

12、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发批复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0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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