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批
一、监管对象
采矿权人
二、监管内容
(一)采矿权依法取得、变更、延续和转让登记情况;
(二)矿产资源规费缴纳情况;
(三)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情况;
(四)守界开采情况;
(五)矿山储量管理情况;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情况;
(七)矿山企业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统计报表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法定义务。"
三、监管方式
通过年检、矿产督察、不定期抽查和实地踏勘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监管措施
主要包括联合市级相关部门督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抽查项目,查阅文件台帐资料,核实重要线索调查处理情况,实地查看项目等。
五、监管程序
(一)书面通知检查对象对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况进行自查;
(二)检查对象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涉及的台帐、文件资料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三)市国土资源局(或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年检、矿产督察、不定期抽查和实地踏勘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将检查的相关资料归档。"
六、违规处理
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移交有处罚权的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登记等手续。
采矿权权属争议、纠纷的调处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监管对象
采矿权人
二、监管内容
(一)采矿权依法取得、变更、延续和转让登记情况;
(二)矿产资源规费缴纳情况;
(三)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情况;
(四)守界开采情况;
(五)矿山储量管理情况;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情况;
(七)矿山企业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统计报表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法定义务。"
三、监管方式
通过年检、矿产督察、不定期抽查和实地踏勘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监管措施
主要包括联合市级相关部门督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抽查项目,查阅文件台帐资料,核实重要线索调查处理情况,实地查看项目等。
五、监管程序
(一)书面通知检查对象对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况进行自查;
(二)检查对象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涉及的台帐、文件资料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三)市国土资源局(或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年检、矿产督察、不定期抽查和实地踏勘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将检查的相关资料归档。"
六、违规处理
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移交有处罚权的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