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四自资行罚决字〔2020〕第05号 |
对象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平市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3007868054000 |
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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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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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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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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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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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丽艳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建设 |
违法事实: |
在南四经街东侧、南五经街西侧建设的8#-3地块项目面积为①换热站113.2平方米②东侧门卫7.72平方米③西侧门卫8.32平方米,砖混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属违法建筑。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1.按你(单位)提供的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指标价款的10%进行罚款,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壹拾元整¥:10210元[即(113.2+7.72+8.32)㎡×790元/㎡×10%=10210元]。2.及时补办规划审批手续。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1.021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8/5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1/8/5 |
处罚机关: |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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