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专题专栏>>四平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公示平台>>基础信息>>五个文本>>行政执法流程图

地图审核
2020-04-02 08:54:00 来源: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

 

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告知单

 

 

项目名称:地图审核

 

办理依据:1、《地图管理条例》2015年11月11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5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15条

2、《吉林省测绘条例》(2005年1月20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26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第37条

 

办理条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主要表现地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其中,主要表现地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国界线的地图,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提交材料:1、地图审核申请表;

2、需要审核的地图样图或者样品;

3、地图编制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181234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