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延续登记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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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延续登记发证
项目名称:采矿权延续登记发证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办理范围:企业 提交材料: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6、采矿权评估结果备案证明; 7、不欠税费证明; 8、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9、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核准意见。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发证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081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