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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发放测绘作业证告知单
2020-04-02 09:52:00 来源: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告知单

 

 

项目名称:审核发放测绘作业证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31条、第32条

2《吉林省测绘条例》(2005年1月20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26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第15条

3、《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国测法字[2004]5号第2条

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吉政发〔2014〕7号

办理条件:测绘外业作业人员和需要持测绘作业证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测绘人员)应当领取测绘作业证。进行外业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

提交材料:网上申请上传资料

1、测绘单位申领测绘作业证的书面申请(要求计算机打印,加盖本单位印章);

2、《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测绘作业证申请表》和《测绘作业证申请汇总表》各一式两份。要求计算机打印;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测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同一底版 1 寸彩色免冠照片 3 张( 2 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1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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