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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宗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补办出让)审批指南
2020-04-02 09:28:00 来源: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最多跑一次”事项告知单

 

混合宗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补办出让)

项目名称混合宗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补办出让)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办理范围公民、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机关、其他

提交材料1、规划部门出具的关于土地用途意见的函;

2、出让宗地界址图;

3、陈欠租金补缴凭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无土地证的需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5、法人身份证明;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委托书(委托办理);

8、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

9、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10、用地申请书;

11、企业改制材料(上级主管部门对改制方案的批复、财政部门出让同意转让意见、政府会议纪要、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含职工代表签名职代会决议等);

12、转让协议(双方转让协议、拍卖成交确认书、继承证明、法院判决等)。

办理流程:受理-办理-审核-签订合同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0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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