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宗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补办出让)
项目名称:混合宗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补办出让)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办理范围:公民、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机关、其他
提交材料:1、规划部门出具的关于土地用途意见的函;
2、出让宗地界址图;
3、陈欠租金补缴凭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无土地证的需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5、法人身份证明;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委托书(委托办理);
8、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
9、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10、用地申请书;
11、企业改制材料(上级主管部门对改制方案的批复、财政部门出让同意转让意见、政府会议纪要、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含职工代表签名职代会决议等);
12、转让协议(双方转让协议、拍卖成交确认书、继承证明、法院判决等)。
办理流程:受理-办理-审核-签订合同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08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