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批
项目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办理范围:公民、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机关、其他
提交材料: 1、规划部门出具的关于土地用途意见的函(或规划调整意见函图);
2、出让宗地界址图;
3、宗地估价报告;
4、国有土地使用证(无土地证的需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5、房屋所有权证;
6、法人身份证明;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委托书(委托办理);
9、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
10、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11、用地申请书;
12、企业改制材料(上级主管部门对改制方案的批复、政府会议纪要、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含职工代表签名职代会决议等);
13、转让协议(双方转让协议、拍卖成交确认书、继承证明、法院判决等)。
办理流程:受理-办理-审核-决定-结果公示-签订合同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18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