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级测绘资质审批告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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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27条 2《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测管发〔2014〕31号第3条、第5条、第9条 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吉政发〔2014〕7号 办理条件: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测绘活动:(一)有法人资格;(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提交材料:网上申请上传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4、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5、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6、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7、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1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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