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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6违法举报电话接听和处理制度
2020-09-04 15:34:00 来源: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为了全面做好12336违法举报电话的接听和处理工作,充分发挥12336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作用,畅通让人民监督政府的渠道,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确定专人负责。12336违法举报电话由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12336违法举报受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接听、登记、处理及反馈等工作。 

  (二)制作12336电话记录台帐,对接听的各类违法线索进行登记。对土地类违法线索应当登记举报人反映事件发生的主体、时间、所在地(具体到县、乡、村组)、用地项目、占地面积、动工时间等情况,并按事件发生地所在区域进行归类;对矿产类违法线索应当登记举报人反映事件发生的主体、时间、所在地(具体到县、乡、村组)、开采矿种、动工时间等情况,按事件发生地所在区域进行归类。 

  (三)实行谁调查、谁负责、谁反馈、谁回复的一条龙处理工作责任制。违法违规线索登记后,由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拟出交由哪一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初步核查的建议,经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领导审阅签字后,转交具体部门受理。具体受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查工作,上报举报处理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工作,涉及署名举报的还应在完成调查5日内,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并形成调查处理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举报事项、核查基本情况、核查结论、处理意见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定期统计汇总。要按月统计汇总接听和处理举报电话的情况,认真填写《12336举报电话接听和处理情况统计表》,并撰写《12336举报电话接听和处理情况统计报告》,按要求及时上报省厅。 

  (五)责任追究。对存在核查办理不力、或违反文明接听行为规范、或出现超时限办理等情形,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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