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金财因保管不善,四平市房预四字第02879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