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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不动产注销登记公告(2026-044号)

2026-08-14

  (2026)四平市不动产权销字第044号

  根据征收单位、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权利人(单位)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

  因我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附:注销明细表

  公告单位: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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