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志朋因保管不善,将吉(2024)四平市不动产权第002581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