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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6-07-24

   肖遥因保管不善,将吉(2023)四平市不动产权第0027489号不动产权证书(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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