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信息报送     站群导航    登录        注册   
关闭

市直

县(区)

双辽市人民政府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 源: 时 间:2023-09-04

  编号:2023-00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附:不动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明细表

  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4日  

[纠错]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