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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挂牌(协议)出让方案、成交确认书、控制性规划图5、完税凭证6、国有土地出让金票据
窗口受理邮寄送达
法定工作日的办公时间
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园北街937号)
15个工作日
可自愿选择本人到发证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住宅类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